有人因為偷拍走光而要入法庭受審,但竟然裁判法院入面就有一個偷窺偷拍黑點。(民建聯葛珮帆)蔡家緯攝
法院都有
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昨公布全港19處走光黑點,除商場、行人天橋外,政府、立法會及裁判法院亦榜上有名。這些走光陷阱大部分是玻璃圍欄或透明玻璃扶手電梯,穿短裙的女士只要稍一不慎,易成為被偷窺或偷拍的對象。
19個走光黑點中,4個涉及政府建築物及司法機構,包括立法會3樓教育廊、政總、粉嶺及屯門裁判法院。
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斥政府機構亦有走光黑點,是沒以民為本,「好諷刺!有人因為偷拍走光而要入法庭受審,但竟然裁判法院入面,就有一個偷窺偷拍黑點。」
多個大型商場如IFC、PMQ元創方、淘大商場等亦揭發有走光黑點。其中PMQ元創方更有多達4個走光陷阱,如地板、平台、樓梯及落地玻璃,令穿短裙的女士避無可避。
葛珮帆又批評國際金融中心(IFC)的蘋果旗艦店,店內的透明樓梯易令穿裙的女性走光,此舉是歧視及未照顧到女性權益,下周會去信平機會投訴蘋果及IFC。
政府機構沒以民為本
委員會又稱,近年涉及偷拍猥褻照片罪行有上升趨勢,2011年共有231宗,去年則有329宗;偷拍工 具亦層出不窮,如掛鈎及煙霧探測器等,要求警方在走光黑點加強巡邏,又促請有關店舖貼上磨沙玻璃紙,及加設提醒字句等。
展法庭照或涉藐視
葛珮帆在記招展示在粉嶺及屯門裁判法院的照片,根據《簡易治罪條例》,任何人士不得在法院內拍照,否則可被控藐視法庭,被罰款250元。她說,有關法庭的照片是市民提供,正諮詢法律意見。但被問及其他照片是否均由市民提供,她說:「唔係全部」。
▲粉嶺裁判法院(民建聯提供)
▲立法會教育廊(民建聯提供)
▲蘋果旗艦店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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