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港30間公立醫院,平均每間每年為約20病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(Advance Directives,簡稱AD)。中大防腐師伍桂麟曾助爺爺簽AD表格,他發現醫護對AD一知半解,更曾聽聞有醫護以為預設醫療指示等同安樂死。
伍表示,爺爺去年離世,當時爺爺已95歲,病情已達晚期,開始出現多個器官衰竭。他與爺爺討論後獲其同意,希望簽署AD,讓生命走到盡頭時可舒服地離去。
不過,伍桂麟憶述,當時公院內科醫護團隊十分忙碌,對AD亦一知半解,加上解釋AD需花費的時間長,一度提議他爺爺一個月後才簽AD。
伍桂麟一直積極推動生死教育,關注AD議題。經一輪周旋後,他最後自行印好表格,逐個步驟教相關醫護人員如何見證爺爺簽AD表格,最後其爺爺在簽署後兩星期平安離世。
他認為很多醫護人員完全不熟悉甚麼是預設醫療指示,更曾聽過有醫護以為預設醫療指示等同安樂死。
醫管局臨床倫理委員會主席區結成表示,公院不同醫療團隊對AD的認識程度或較參差,需視乎團隊的主動性,但據他觀察,紓緩專科、老人專科醫生對AD一般較熟悉。
他指出,現時約9成政府老人院、療養院均有老人外展隊為有需要人士簽AD,由於團隊多由老人科醫生組成,也有心力及時間與病人及家屬細談,情況較公院理想。他認為未來應善用有關團隊推動其他專科醫生為合適病患簽AD。
醫管局2010年推出AD表格,而由2012年8月至2017年6月,30間公院合共有3,275名病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。即過去近5年,平均每間公院每年只有約20名病人訂立AD。
究竟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有何分別?
醫管局臨床倫理委員會主席區結成指,兩者截然不同,前者是講清楚晚期病人有拒絕治療的權利,但安樂死卻是醫生採取主動,以針藥結束病人生命,這種做法是認定醫療措施無法幫助病人,故需為病人減輕痛苦。
他認為,現時紓緩治療亦可做到解除痛苦,讓病人減少疾病煎熬,然而,如將安樂死合法化,他擔心會出現滑坡效應,往後只要治療會影響他們生活質素,都不應進行;醫生變相可從救人變成鼓勵病人放棄生命,故認為社會仍需就有關議題再作討論,尋求共識。
資料來源:
TOPic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