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消委會接獲有關找換店投訴,較前年升近一倍。(張永康攝)
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,去年接獲97宗有關找換店投訴,較前年49宗升近一倍,多涉不良圖利手法,包括兌換率前後不一、發出不合規格收據,亦有職員以口頭匯價誤導顧客。
投訴人陸先生去年到找換店兌換3,800美元,職員指匯率7.75,但最後只換得28,500港元,即匯率只有7.5,認為對方存心欺騙,及後更發現店內無展示牌價,遂報警並向消委會投訴,要求取消交易。警方發現該店涉違反《貨幣兌換商條例》,包括未能提供一式兩份單據、未能保留單據複本至少12個月及未有展示美元匯率,已檢控及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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