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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長者的生活開支,政府將於2018年6月1日起推出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」,向較有經濟需要長者,每月提供一層高額援助,金額為3485元,而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則為2600元。
社署本年六月一日實施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」,為了讓合資格的長者能盡早領取津貼,今日起分階段安排長者透過不同的程序申領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」。
第一階段-合資格者「自動升級高額津貼」:
現正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,而在社署紀錄中符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即2017年5月1日適用的每月入息及資產限額,單身人士每月入息7750元及資產144000元;夫婦每月入息12620元及資產218000元,便會自動轉換為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。無須回覆函件,亦無須另行提出申請。
社署今日發出綠色通知書給予此批人士,有關長者可於本年六月起,經他們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銀行戶口獲發由2017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(以較後者為準)起計算的一筆過款項(當中須扣除同時期已獲發的津貼)。
若長者的入息及╱或資產超過上述限額,或選擇不轉換至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他們須填妥隨函夾附的回條,於本年五月三日或之前寄回社署。
第二階段「郵遞提交申請」:
社署會在本年五月二日發出「黃色通知書」,予沒有被包括在「自動轉換」安排中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及65歲或以上的高額傷殘津貼受惠人,並在六月一日發出黃色通知書予高齡津貼及65歲或以上的普通傷殘津貼受惠人。
如他們選擇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須填妥隨函夾附的「郵遞提交申請表格」,於12月31日或之前寄回社署。長者無須親自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。社署在接獲申請表格後,會盡快核實他們的資格。
第三階段「新申請」:其他沒有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╱高齡津貼╱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,可以由本年六月起提交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。長者可以透過傳真、電郵、郵遞、經其他政府部門╱非政府機構轉介,或到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。申請表格及指引可在六月起從社署網頁下載,或在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。在接到申請後,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。
在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獲的「郵遞提交申請」及「新申請」,合資格長者可獲發最早由二○一七年五月一日起計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。
如長者擁有的資產超過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限額,但符合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限額,可以考慮申請普通長者生活津貼。但上述的一筆過追溯津貼款項安排,不適用於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。
長者按時依照程序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無須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。有關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,請瀏覽社署網頁www.swd.gov.hk/oala或於辦公時間(星期一至五,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)致電長者生活津貼查詢電話3595 0130。
資料來源 : Yahoo新聞 星島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