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田納西州一名61歲男子於40年前被指控盜竊及性侵,被判入獄115年,囚禁31年後經DNA新證據支持下才獲洗脫罪名釋放。縱使他重獲自由,並獲賠償百萬美元,但也追不回因坐冤獄已逝去的年華,「他們奪走了我的人生,奪走了我的一切,我根本沒機會成家,沒機會養兒育女。」
61歲麥金尼於1978年,被指控涉嫌盜竊、性侵而定罪入獄,至2008年獲撤控,翌年釋放。田納西州申訴委員會至日前裁定麥金尼坐冤獄31年,應獲賠100萬美元,金額是申訴委員會權限之內,得以裁定最高的賠償額。
根據州政府申訴委員會裁定,麥金尼可先獲賠35.3萬美元賠償金,以支付律師費、清償債務和買車。剩餘的64.7萬美元,他將以每月3350美元分期領取。如果麥金尼在賠償金領完前去世,剩餘款項由家屬繼承。
不過,麥金尼前年接受採訪時曾表示,爲了不曾犯下的罪,他在牢中待了超過31年,「他們奪走了我的人生,奪走了我的一切,我根本沒機會成家,沒機會養兒育女。」他在訪問中表示,他生命中20幾歲、30幾歲和40幾歲的黃金歲月都被奪走了,漫長的獄中日子幸好有宗教信仰給予心靈慰藉。
資料來源: 轉自 星島日報